彬州严查食品安全隐患

2022年02月22日 西部法制报

  本报讯(宁亚利)近期,彬州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时发现,辖区内多个集贸市场售卖的部分生鲜猪肉未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证明,未加盖检疫、检验印章,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彬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发现的线索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加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检疫、检验合格的生鲜肉品入市销售。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开展了排查整治,监督生鲜猪肉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下架未经检疫、检验的生鲜猪肉3000余斤;开展大宗食品快检150批次、生鲜肉兽药残留快检8批次、无害化处理问题生鲜肉300余斤,确保群众吃得更健康、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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