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好友之间的借贷纠纷

2023年12月23日 西部法制报

  本报记者 梁爽

  原是同吃同住的好朋友,却因借贷关系闹上法庭。12月19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

  王某与张某在雁塔区某小区当保安时相识,辞职后共同租住在青龙寺附近。合租期间,张某因手头紧向王某借钱,表明购买车辆从事货运业务,共计1.5万余元。此时,王某也没有多少存款,便将自己的信用卡借给张某使用。

  岂料,借卡容易还卡难。不到一年,张某就把王某的信用卡借款额度刷到近3万元,且因不还款致信用卡逾期。王某多次要求张某还款无果后,张某失联。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向雁塔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张某归还其现金及刷信用卡欠款等共计42087.5元。

  王某向法院提交的支付宝转账记录显示,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其向张某多次转账共计14812元。王某称,其还借给张某1000元现金。王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20年11月,张某通过微信发送“欠你的一分不少给你”。同年12月,张某又发送微信内容询问需要偿还多少钱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原告提供微信聊天记录及支付宝转账记录相互印证,能够证明被告欠付原告借款1.5万元未归还的事实,故对原告要求归还的借款1.5万元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对于原告所称的被告使用信用卡导致欠款3.5万元,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张某曾使用过王某的信用卡并承诺偿还,但信用卡使用期限、是否已还款及具体欠款金额均无法确定,王某未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故对原告要求被告偿还信用卡欠款金额、利息、逾期滞纳金及罚金,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可待证据充足后另行起诉。雁塔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张某向原告王某偿还借款1.5万元,驳回原告王某的其余诉讼请求。

  在生活中,谁都可能遇到身边的好朋友向自己借钱的情况,借还是不借?借多少?该怎么借?如何才能让“友谊小船”行之久远呢?雁塔法院曲江法庭法官吕睿涵说,本案中没有认定的部分事实,就是因为王某提供不出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钱款性质及偿还情况,而法官的裁判需根据各方证据进行综合研判依法作出。因此,还是那句俗语“亲兄弟、明算账”。朋友间借款还是应当打好借款收据,不要怕麻烦,不要图省事,也不要抹不开面子。情义固然深厚,也应谨慎行事,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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