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6日
公告

  (2019)陕0802民初13118号

  郝秉钧、郝翠云:本院受理原告绥德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乔文新、郝秉钩、郝翠云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要点为:1。请求依法撤销榆林榆阳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8)陕0802执异151号民事裁定书等]、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逾期答辩举证的,应承担不利后果和败诉的风险。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执行区5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2020)陕0204民初1968号

  张晓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新区支行诉被告张晓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依法判令被告张晓光向原告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88970.81元、利息4870.2元、逾期还款违约金5049.27元、取现手续费2178.76元,合计101069.04元;被告张晓光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举证责任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诉讼期限明白卡、合议庭成员名单及(2020)陕0204民初1968号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区审判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

  (2020)陕0204民初1967号

  李建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新区支行诉被告李建云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依法判令被告李建云向原告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24999.18元、利息638.79元、逾期还款违约金914.96元、取现手续费570元,合计27122.93元;被告李建云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举证责任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诉讼期限明白卡、合议庭成员名单及(2020)陕0204民初1967号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区审判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

  (2020)陕0204民初2499号

  淡元钊:本院受理原告邓昌胜与被告淡元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请求:一、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万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期限明白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名单、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将(2020)陕0204民初2499号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区审判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

  (2020)陕0402民初3098号

  陈帅、弋欢:本院受理姚鑫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20)陕0402民初30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陈杨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梅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陕0303民初2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

  王伟伟、王强:本院受理的申请人倪振海与你诉前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陕0302财保4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王伟伟、王强在渭滨区人民法院(2018)陕0302执恢45号案件执行款(在40000元范围内冻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张小文:本院受理原告王成林与被告张小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陕0629民初16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

  陈会霞、张小文:本院受理原告赵俊芳与被告陈会霞、张小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陕0629民初16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

  陈会霞、张小文:本院受理原告王小惠与被告陈会霞、张小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陕0629民初16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

  孟榜成:本院受理原告樊永顺与被告孟榜成、韩陆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陕0629民初13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

  金结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功县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告送达(2020)陕0431民初9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限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由被告金结会偿还拖欠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功县支行的透支款18889.99元、利息1827.36元、费用3239.02元,共计23956.37元。案件受理费465元,公告费400元,共计865元由被告金结会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两份,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法院

  郑强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功县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告送达(2020)陕0431民初9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限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由被告郑强路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功县支行的信用卡透支款14878.37元、利息1896.25元、费用2263.9元,共计19038.52元。案件受理费276元,公告费400元,共计676元由被告郑强路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两份,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法院

  闫翻林:宋岳红诉闫翻林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陕西省吴起县人民法院

  王文明:武尚琴诉王文明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陕西省吴起县人民法院

  (2020)陕0425民初1523号

  赵渊:本院受理原告礼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王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陕0425民初1523号民事判决书、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风险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礼泉县人民法院

  周歆:本院受理王成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陕西省礼泉县人民法院

  孙苗、王志友:本院受理原告三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陕0422民初16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三原县人民法院

  杜咏恒:本院受理原告胡佩与被告延安企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杜咏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陕0602民初26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延安企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佩与被告延安企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杜咏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陕0602民初26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李栋:本院受理的宋玉玲与靳然、李栋、李华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陕0202民初48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

  (2020)陕0402民初2049号

  张斌:本院已受理原告陕西美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陕0402民初20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2020)陕0402民初715号

  韩平凡:本院已受理原告陕西至尊宝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诉你、周当群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陕0402民初7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2020)陕0402民初2843号

  王攀、彭凡:本院已受理原告陕西驰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陕0402民初28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2020)陕0402民初998号

  张凯:本院已受理原告陕西宏颐工贸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陕0402民初9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2020)陕0402民初3427号

  路晓军、平凉惠丰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姜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渭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2019)陕0402民初6155号

  郭朝花:本院受理原告咸阳大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陕西永固废旧利用科技有限公司、郑建义、张艳玲、郑露、贾蕾、周辉、王楠、陕西三原恒建建材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渭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2020)陕0402民初1007号

  王晖:本院已受理原告张娜诉你、马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陕0402民初10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2019)陕0402民初6177号

  赵相利:本院已受理原告田育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陕0402民初61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2020)陕0402民初5323号

  李兴林:本院受理原告徐永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渭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2020)陕0402民初660号

  贠建刚、贠建筑、贠莲莲、贠春侠、员春芳:本院受理杨志珍诉你们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陕0402民初6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刑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李明:本院受理原告张毛全诉被告李明、张红如(又名张宏如)、高占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陕0623民初10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子长市人民法院

  冯奇:本院受理原告樊智全诉你与被告陈晓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陕0629民初13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

  冯全民:本院受理原告王宏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陕0629民初15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

  冯全民:本院受理原告郭军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陕0629民初15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

  (2020)陕0423民初1954号 

  王朋辉:本院受理熊冬与王朋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陕0423民初19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2)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陕西茂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陕西茂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公园路分公司:本委受理张淑风、党先艳、郭娟、巩小辉四人诉你(单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的劳动争议一案(阎劳人仲案字〔2020〕第177、178、179、180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阎劳人仲案字〔2020〕第177、178、179、180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党先艳、郭娟、巩小辉、张淑风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陕西茂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陕西茂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公园路分公司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视为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裁决。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安市阎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陕西茂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陕西茂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分公司:本委受理李小英、缑王芳、王粉利、杨海珍、谷苗五人诉你(单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的劳动争议一案(阎劳人仲案字〔2020〕第181、182、183、184、185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阎劳人仲案字〔2020〕第181、182、183、184、185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李小英、缑王芳、王粉利、杨海珍、谷苗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陕西茂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陕西茂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分公司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视为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裁决。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安市阎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债权转让公告

  芦先荣:陕西海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于2020年11月5日与邢少清(“受让方”)(身份证号码:612522198311180019、联系方式:13659195551)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陕西海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芦先荣(身份证号码:610102196002083137)享有并为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02)新民初字第418号民事判决所确认的全部债权转让给邢少清,与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给受让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芦先荣的债权人,芦先荣直接向受让方履行还款义务,现予以公告。

  2020年11月26日

  关于公开招募施工图综合设计单位的公告

  2020年6月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西安市华威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陕西华夏美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陕西华夏汽车有限公司、陕西华夏奔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陕西华纳汽车有限公司、西安市福威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按照重整计划,对于陕西华夏汽车有限公司、陕西华纳汽车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已确定施工单位进行沣东国际汽车文化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管理人对项目涉及的施工图综合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自贸区征和五路与太和路交汇处东北角。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9000㎡。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为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相关服务包括技术服务、配合项目报建及评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房屋建筑工程、配套工程等保障和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2)技术交底、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营销后期配合,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二、计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1.依据国家部门有关收费标准,进行竞争性磋商。2.因破产企业困难实际情况,本项目设计服务费用需要垫资,具有破产费用时支付设计服务费用。

  三、投标要求

  1.资质条件: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2.信誉要求:企业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及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可查询,有效且无不良记录。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4.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3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标活动采取现场报名。具体报名要求及招标程序等细节问题请向管理人来电或当面洽谈。

  3.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律师;电话:029-81616313/13335383613;邮箱:pochanguanliren@126.com;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旭辉中心1号楼。

  温馨提示:本招标公告并非要约文件,公告内容仅作为参考资料使用最终解释权归破产管理人。

  西安市华威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