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建伟
“当他们把这个喜讯告诉我的时候,我内心很激动,好像是自己的孩子考上了大学一样。”这几天,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杨蓉蓉的脸上始终挂着笑容。原来,她收到了两条微信消息,让她着实欣喜不已。
时间倒回到2020年。16周岁的小强因与同学发生矛盾,对同学实施殴打,致同学轻伤。17周岁的小鑫在横山区某网吧内,趁被害人王某熟睡时,盗窃王某手机后逃离。两起案件移送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考虑到小强和小鑫均为在校学生,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小,又处在学习的关键期,承办检察官多次走访了2名涉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学校、社区等,开展了诉前社会调查。通过收集多方意见和实地走访,承办检察官全方位了解了2名涉罪未成年人的情况,最终依法对小强和小鑫作出不起诉决定。
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承办检察官通过每个月定期回访,对小强和小鑫进行了谈话教育、心理疏导,并向他们讲解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法律知识,鼓励他们放下心理包袱,消除顾虑,同时叮嘱他们要好好反省、全身心投入学习,努力做一名对家庭、对社会有益的人。
在承办检察官的鼓励下,今年,小强和小鑫信心满满地走上了高考考场,均考上了理想的学校,开启了人生全新的篇章。开学之际,两个孩子的家长怀着感激之情,不约而同给杨蓉蓉发来了微信,告知了孩子的喜讯。杨蓉蓉欣慰地说:“在成长的道路上,青少年难免会犯错,但只要及时纠正错误,就可以在黑暗中拥抱光亮,获得新生。”
据了解,近两年来,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用爱心、诚心和耐心对待每一起案件,为过失犯罪的青少年点亮了一盏盏希望的明灯。截至目前,该院已对15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和不起诉决定,其中5人考上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