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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7日
网络交友 当心被骗

  折波伟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交友已屡见不鲜。但是,网络交友有风险,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前不久,绥德县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网络交友被骗案件。

  案情

  2019年7月,董某和刘某通过“快手直播伴侣”相识,后互相加为微信好友。二人交往期间,董某谎称自己叫韩某,并虚构了自己的父亲韩某某、闺蜜李某等人的身份。随后,这些人添加刘某为微信好友,并在朋友圈转发一些虚构董某有钱阔绰的图片与视频迷惑刘某。取得刘某的信任后,董某便编造其父亲公司出现账务问题、聘请律师、买房以及闺蜜李某住院、李某的孩子和父亲在医院抢救等理由向刘某借钱,刘某便多次给董某转款。一年来,刘某被骗约40万元。董某将骗来的钱款用于打赏主播及自己日常开支。之后,刘某向董某索要钱款时,董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

  此外,董某还以韩某的名义与微信好友刘某某以情侣关系相处将近7年,其间虚构其父过世、哥哥坐牢、母亲及自己住院看病、家里买房等事实骗取刘某某20万元。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据此,绥德县检察院依法将董某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提醒

  本案中,刘某和刘某某与董某在网络相识,二人均未与现实中的董某见过面,仅凭董某的花言巧语及小伎俩就轻易向董某多次转账。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为此,检察官提醒,在网络交友过程中,不要盲目信任他人,避免成为被侵害的对象。尤其是遇到涉及钱财问题时,要进行理性分析和思考,不要听信花言巧语,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