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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公告

  曹斌:本院受理弥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

  第三人王伟:原告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桥沟街道泽子沟村村民委员会与你及被告延安德润泽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艾绍富、第三人李武德、第三人高春山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延安德润泽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2021)陕0112民初33074号

  王彬:原告王掌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一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2021)陕0112民初3354号

  李江洲:本院受理的原告李金奎诉你和商福蕊、王政斌、陈运田、刘万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 0112民初33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大明宫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2021)陕0113民初29845号

  北京优胜辉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晓静诉被告北京优胜辉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及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2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雁塔区漳浒寨街道办事处4层昆明路法庭405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021)陕0113民初29846号

  北京优胜辉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育锦诉被告北京优胜辉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及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2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雁塔区漳浒寨街道办事处4层昆明路法庭405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021)陕0114民初2749号

  郭卫华:本院受理原告张世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

  (2021)陕0114民初2197号

  陕西西飞中和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潭西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姜娟娟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

  吴芳:本院受理原告魏丹诉你与魏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14号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1)陕0112 民初18424 号

  程敏(身份证号码610125198901

  151328 ):本院受理原告关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 陕0112民初184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铁新城人民法庭(4)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