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检察院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总体要求,深入落实全省检察机关“三有”争创工作部署,忠诚履职、勇毅前行,获得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宣传先进单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并被记二等功,连续10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坚持政治引领,统一思想行动。汉滨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任何时候都做到从政治上考量检察工作,从政治上推动检察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坚持围绕大局,全力服务发展。紧扣全区“舞龙头、走前列、引领发展”工作主线,做到检察工作与大局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汉滨区检察院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围绕“六稳”“六保”,持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特别是在办理非法集资案件中,切实做好追赃挽损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不断加大对非公经济发展支持力度,努力做好企业合规“后半篇”文章;坚持把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为“检之大事”,不断加大秦岭、汉江生态资源保护力度,做强做优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司法为民。汉滨区检察院坚持能动司法,特别是对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综合考虑法、理、情,准确判断社会危害性,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用好检调对接,用心用情实现“三个效果” 有机统一,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做实,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稳定,坚决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防止矛盾激化引发舆论炒作,损害党和司法形象。扎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更多地感受司法温度。
坚持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积极推动树立“双赢共赢多赢”“监督是纠错和保护”理念。汉滨区检察院紧盯有案不立、不当立案和违法办案问题,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加大虚假诉讼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深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特别是对司法案件背后隐藏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运用好检察综治类建议,定期向社会发布业务数据、典型案例,促进防患未然、抓源治本。及时主动向党委、人大请示报告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增强司法公信力和法律监督“刚性”,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坚持从严治检,传承红色基因。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汉滨区检察院坚持以旗帜鲜明的考核导向引领检察文化,坚持核心业务数据一月一通报分析、一季度一总结研判,确保各项检察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力争重点工作在全国有影响、全省出经验,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充分激发全体干警干事创业工作热情。
2022年,汉滨区检察院将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树牢“舞龙头”思想,一以贯之抓亮点创品牌,扎实开展“三聚焦三提升,推动三有两进争创活动走深走实建新功行动”,坚决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屈绳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