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安全”,岚皋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举措,统筹推进落实,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该院成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检务督察组定期开展督导,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岚皋县检察院共办理食品药品类犯罪案件3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发出食品药品领域诉前检察建议25件,办理了过期食品、污染水源、药品促销、食品贮存不规范等一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该院还用好检察建议,整治校园周边食品乱象,加强沟通协作,增进监管协同,共同抓好食药安全全链条保护,守护百姓“舌尖安全”。
陈宏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