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军锋)5月5日,兴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治霾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环保局等多个部门,先后深入马嵬镇、庄头镇多家废旧物品回收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督查中,联合执法组发现部分废旧物品回收企业存在超范围经营、非法拆解废弃电子产品等情况,且散乱堆放回收的废旧物品,“散、乱、污”问题普遍存在。部分废旧物品回收企业存在吃、住、经营场所“三合一”的情况,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联合执法组分别对废旧物品回收企业予以口头警告,并责令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