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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3日
碑林公开审理合成大麻素案

  本报讯(黄香斓 彭来)6月17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洁对被告人李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依法出庭支持公诉。碑林区人民法院院长李社武担任审判长,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聂文斌及相关人员旁听了庭审。因本案系合成大麻素类新型毒品犯罪,为强化以案释法宣传,有50余名大学生在现场旁听。

  碑林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系西安某大学在校学生,2021年1月初,李某某在手机软件APP“蝙蝠”了解到贩卖大麻素电子烟油可以牟利,后通过微信联系上家购买大麻油及辅助油,自行配比稀释制成烟弹,再以“埋雷”、UU跑腿等隐蔽方式向买家出售,从而获利。2021年7月1日之后,被告人李某某在明知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已被列为毒品进行管制的情况下,仍向谢某、王某贩卖该电子烟。后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在碑林区一小区内将李某某抓获,并在其居住的卧室内查获电子烟油23.52克,均检出合成大麻素成分。

  经审理,法院认可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采纳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         C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