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6日
省高院调研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

  本报讯(记者 刘鸯)8月5日,记者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省高院组成调研组于近日先后赴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宝鸡市渭滨区、金台区法院,西安市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法院等地调研指导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

  调研中,各相关法院分别介绍了四类行政案件、大标的额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案件提级管辖机制运行情况,重点介绍了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优化审管信息系统、组建复合型专业化审判团队、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机制等具有自身特点和亮点的改革创新举措,并客观反映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研组充分肯定相关法院在试点工作中的积极举措和创新做法,对进一步推进案件提级管辖工作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就基层法院重点关注的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等问题以及案件下沉后遇到的审判难点、重点问题答疑解惑。

  据了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省高院先后制定了全省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案件提级管辖识别标准指引和操作流程指引等文件,大力推动改革试点任务落地落实。截至6月底,全省法院共有4件案件,由基层法院报请中级法院提级管辖,基层法院审理四类行政案件和大标的额案件质效良好,改革试点工作成效逐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