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惠亚洲 王于凯)7月27日上午,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被告人吴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一案。
经审理查明,自2015年起,被告人吴某、姜某、张某某、孙某某目无法纪,以暴力、威胁为手段,无事生非、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实施寻衅滋事5起;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并殴打他人,实施非法拘禁2起,另涉及1起违法事件,严重扰乱了临潼区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特征。法院依法认定,4名被告人构成了以吴某、姜某为骨干,以张某某、孙某某为成员的恶势力,对被告人吴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又6个月,对被告人姜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又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又6个月至8个月不等。宣判后,9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