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杰钢 薛斐)4月20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法官调解了一起业主知情权纠纷。
2018年12月起,某物业服务公司与某开发商签约,进入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020年10月,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因小区公共设施损毁、消防设备缺失、物业管理混乱等问题,多名业主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加强物业管理的诉求。业主委员会多次与物业服务公司沟通,要求该公司公示相关信息、规范物业管理,但遭到拒绝。业主委员会遂诉至法院,要求某物业服务公司公开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清单、公共收益等与业主权益相关的文件材料。
受理案件后,法官齐明明及时组织双方调解。起初,被告某物业服务公司同意提供部分资料,但表示其余资料业主及业主委员会无权要求公开,而业主委员会坚持要求其提供全部资料,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了从根源化解纠纷,维护小区和谐稳定,齐明明通过“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向当事人厘清法律规定应公开的资料范围,释明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多次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物业服务公司配合调取业主委员会申请公开的公共设施设备、公共收益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