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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10日
暖心法庭暖心事

  邓颖

  “我和老伴还一直发愁,没想到在法庭十分钟就办好了立案,真是太方便了,谢谢你们。”5月29日,当事人王某向正在做庭前准备的书记员赵云连连道谢。

  王某家住鄂尔多斯,多年前在蓝田县购买了商品房,后因产生纠纷想要通过诉讼解决问题,但却不知如何立案,便来到蓝田县人民法院汤峪法庭咨询。干警了解情况后,及时联系了纠纷所在社区的网格员。在确认无调解可能后,书记员赵云帮助王某在法庭的智能终端办理了立案手续。

  “张法官,庭不用开了,我们几个一会儿来撤诉,老板给工钱了,多亏了你们做工作!”法官张小芸办公室的电话响起,是当事人李某打来的。果然,没一会儿工夫,李某等3人拿着撤诉申请书来到了汤峪法庭。

  原来,李某等3人给被告陕西某建设公司及某劳务公司提供劳务,但被告公司一直欠薪未付。在讨薪3年无果后,李某等3人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公司负责人释法明理。被告公司负责人答应立即给付李某等3人工资。“没想到,我们3年要不来的工资,法官3天就帮我们要回来了。”李某笑着说。

  吕某与马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前几天在汤峪法庭调解结案,双方协商由被告马某赔偿原告吕某各项损失共计27250元。

  “法官,被告只给了1万元,今天都29号了,我想申请强制执行。”吕某焦急地对承办法官郗鹤峰说。

  郗鹤峰安慰着吕某,随即给马某打电话,督促马某及时履行义务。经过郗鹤峰一番劝说,被告马某认识到自己的做法欠妥,很快便向吕某履行了剩余赔偿款。

  蓝田县法院汤峪法庭在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过程中,始终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目标,将诉讼服务延伸到线上线下、贯穿于诉内诉外,切实做到司法服务就在群众“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