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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10日
公告

  (2022)陕01强清34号之五

  因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陕西巨基工程有限公司的人员、财产、账册、重要文件均下落不明,清算期内,有2户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无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向清算组清偿或返还财产。本案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28条的规定,无法清算。本院于2023年5月6日裁定终结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陕西巨基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武星、侯东悦:本院受理原告张延群诉你们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22)陕0102民初17390号民事判决,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陕0102民初8925号

  魏国静:本院受理原告袁雅婷与被告魏国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2)陕0102民初22979号

  辛卫涛:本院受理原告林建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金小钰:本院受理原告伍晓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陕0102民初2522号

  赵武潮:本院受理原告西安宏途共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陕0102民初252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已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陕0102民初7466号

  陕西华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新城区分公司、陕西华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从远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陕0102民初8660号

  杨杰:本院受理原告马福增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陕0104民初8931号

  梁昆:本院受理原告安书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2022)陕0112民初37016号

  陕西盛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陕西煜胜德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陕0112民初370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高铁新城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2023)陕0114民初549号

  陕西馨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苟方山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陕0114民初5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

  (2023)陕0114民初1063号

  李小芹、张述成、乔秀玲、张彦睿:本院受理张建英诉李小芹、张述成、乔秀玲、张彦睿、张重禄、李卫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关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

  (2023)陕0124民初1928号

  司龙飞:本院受理杨孝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组织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应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举证。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未能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判。

  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

  马艳:本院受理原告赵保强诉你(2023)陕0824民初 1767号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510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

  (2023)陕0428民初534号

  杨春:本院受理长武明洪果业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

  (2023)陕0802民初3864号

  王翠、付守瑞:本院受理原告陕西榆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在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高强:本院受理原告党永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侯联社:本院受理原告宜川县兴业果业专业合作社(宜川县扶农果库)与侯联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陕西省宜川县人民法院

  刘鹏:本院受理原告何苗苗与被告刘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审判人员及书记员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陕西省宜川县人民法院

  逯海:本院受理原告袁江涛与被告逯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审判人员及书记员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陕西省宜川县人民法院

  (2022)陕0402民初5320号

  朱亚兰:本院受理原告范跃卫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2022)陕0402民初5320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陈杨寨人民法庭(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同德商厦二楼)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2022)陕0402民初7791号

  刘之胜:本院受理原告西安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2022)陕0402民初7791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陈杨寨人民法庭(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同德商厦二楼)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2022)陕0402民初7792号

  刘之胜:本院受理原告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2022)陕0402民初7792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陈杨寨人民法庭(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同德商厦二楼)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2022)陕0402民初8262号

  漆阳辉:本院受理原告陈小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2022)陕0402民初8262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陈杨寨人民法庭(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同德商厦二楼)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延安东升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冯家田与你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陕0632民初249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黄陵县人民法院

  榆林盛世龙源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冯家田与被告榆林盛世龙源实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陕0632民初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黄陵县人民法院

  薛文峰:本院受理原告孙志平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陕0825民初21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

  樊德安:本院受理原告吴兴勇诉被告樊德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当事人举证责任须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2022)陕0802民初11102号

  李艳霞:本院受理原告陈义与被告王虎平、李艳霞追偿权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陕0802民初111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2022)陕0802民初11101号

  李艳霞:本院受理原告陈义与被告王虎平、李艳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陕0802民初111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陈毛毛:本院受理原告张信余、夏素杰诉你(2023)陕0802民初4252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2023)陕0802民初4566号

  高世达:本院受理原告曹红民诉被告高世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独任审判指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购买树苗款2400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榆阳区人民法院郭家伙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中健银座健身(西安)有限公司宝鸡东岭店、中健银座健身(西安)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铭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你们送达(2023)陕0303民初20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原告孙铭与被告中健银座健身(西安)有限公司宝鸡东岭店之间的服务合同于2023年5月23日解除。二、被告中健银座健身(西安)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孙铭服务费2226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 800元,由被告中健银座健身(西安)有限公司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田微微: 本会受理谭志锋与你方关于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西仲字(2023)第1164号参加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及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等仲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期满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选定仲裁员时间为公告期满后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会(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4811号西安港国际采购中心3号楼)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西安仲裁委员会

  田立:本会受理西安龙源住房租赁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关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西仲字(2023)第723号参加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及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等仲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期满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选定仲裁员时间为公告期满后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会(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4811号西安港国际采购中心3号楼)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西安仲裁委员会

  西安昌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会受理王铮与你方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西仲裁字(2021)第3725号仲裁裁决书。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4811号西安港国际采购中心3号楼)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西安仲裁委员会

  江苏中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会受理陕西安杰尔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与你方、张苡棹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西仲裁字(2021)第480号仲裁裁决书。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4811号西安港国际采购中心3号楼)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西安仲裁委员会

  西安昌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会受理何立柱与你方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西仲裁字(2021)第3736号仲裁裁决书。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4811号西安港国际采购中心3号楼)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西安仲裁委员会

  (2023)西仲字第448号

  杜坤:本会受理杜春祥与你方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参加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及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等仲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选定仲裁员时间为公告期满后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在本会(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4811号西安港国际采购中心3号楼)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西安仲裁委员会

  宜昌国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李小溪与你方关于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西仲字(2023)第581号案件参加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及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等仲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选定仲裁员时间为公告期满后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在本会(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4811号西安港国际采购中心3号楼)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西安仲裁委员会

  西安佳佳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会受理你方与任海玲、张耀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西仲裁字(2022)第922号仲裁裁决书。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4811号西安港国际采购中心3号楼)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西安仲裁委员会

  陕西国宾旅游汽车有限公司、陕西盛世腾辉客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潘婕妤诉你们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莲劳人仲案字(2023)第025号。因与你们(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7月28日上午9时30分于本委仲裁庭(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6号莲湖区人社局2号楼2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李法周、宜君县君顺鹌鹑养殖基地:本会受理铜川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双方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仲裁庭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由首席仲裁员胡解良、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张建功及你们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仲裁员,由本会主任为你们指定的仲裁员马翰元组成;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六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地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31414室,电话:0919-3183970,届时不到庭,本会将依法缺席审理。

  铜川仲裁委员会

  良立(西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赵美琪诉你单位社会保险等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3〕第412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8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西安市新城区韩森路145号新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西安市新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债权转让通知

  凤县宇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安煜卿拓邦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5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凤县宇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对西安欣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华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黄陵县秦龙有限公司、陕西欣成实业有限公司、陕西安易达物流有限公司、王川、张延强依法享有的执行债权[案号:(2021)陕01执恢349号]依法转让给受让人西安煜卿拓邦置业有限公司。现将债权转让以公告方式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或其继承人),请各债务人、担保人(或其继承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西安煜卿拓邦置业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本债权转让未经债权受让人同意不得撤销,特此通知。

  凤县宇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0日

  债权转让通知

  凤县宇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安煜卿拓邦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5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凤县宇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对黄陵县秦龙有限公司、咸阳华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陕西秦龙济康药业有限公司、内蒙古荣达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准格尔旗经纬煤业有限公司、陕西东大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苗子恩、薛桂荣、苗筱健、苗筱康依法享有的执行债权[案号:(2021)陕 01 执恢 345号]依法转让给受让人西安煜卿拓邦置业有限公司。现将债权转让以公告方式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或其继承人),请各债务人、担保人(或其继承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西安煜卿拓邦置业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本债权转让未经债权受让人同意不得撤销,特此通知。

  凤县宇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0日

  债权转让通知

  凤县宇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安煜卿拓邦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5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凤县宇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对黄陵县秦龙有限公司、咸阳华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陕西秦龙济康药业有限公司、内蒙古荣达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准格尔旗经纬煤业有限公司、苗子恩、薛桂荣、苗筱健、苗筱康依法享有的执行债权[案号:(2021)陕01执恢348号]依法转让给受让人西安煜卿拓邦置业有限公司。现将债权转让以公告方式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或其继承人),请各债务人、担保人(或其继承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西安煜卿拓邦置业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本债权转让未经债权受让人同意不得撤销,特此通知。

  凤县宇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0日

  关于陕西恒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债转股重组方案的公告

  陕西恒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期间因其债务过重难以前行。我公司本着一个企业对社会的责任担当,拟采取债权转股权、以时间换空间的新思路对其进行重组改造,达到自我解救的目的。

  一、确权。对原公司的债务实行重新登记核实,将债权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利息收入计算至2023年5月31日。

  二、清产核资。对公司的财产、负债、经营成果彻底地清算后,实行剥离,以新面貌快速投入到生产经营轨道上。

  三、成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各债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分别持有新公司的股权,本金、利息一并转为股权。

  四、我公司计划三年后对其他债权人持有的股份进行议价并一次性回购,债权人也可选择继续持有或者转让股权。

  五、新公司运营后,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对少数部分债权人予以中层管理职位聘用。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陕西恒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债权人请到公司登记确认债权以及办理相关债转股的手续,逾期视为债权人放弃权利。不同意本方案的,可自行主张权利。

  陕西恒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0日

  声  明

  我公司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行为人万炬燃在未经我公司授权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刻制“西安中翌诗雅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并使用该印章实施了相关行为。

  现我公司正式声明如下:

  一、我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B0T5JH9A)对外实施任何行为所使用的公章均为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合法加密印鉴,均保存在我公司。如以我公司名义对外用印需要履行内部严格的用印审批流程,除此之外其他来历不明的印章均为假冒、私刻。

  二、凡非我公司备案登记印章所实施的任何行为,均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不承担与之有关的任何权利义务。凡由非我公司备案印章所引发的法律关系,请各利害关系人依法维权,向相关行为人主张权利。

  三、我公司保留追究行为人万炬燃法律责任的权利。

  西安中翌诗雅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公告

  冯圣龙(身份证号码140211××××08200014):经调查,你故意隐瞒重新就业事实,领取失业保险待遇2304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我局于2023年5月12日向你邮寄《行政处罚决定书》【麟人社监立罚(2023)02号】、《行政处理决定书》【麟人社监立处(2023)01号】,但两份文书你均拒收退回。

  因此,我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前述文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告知

  麟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