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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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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高虎 张建锋 通讯员 王昭

  “太危险了!孩子这么小,怎么有人敢把车租借给他们啊!这事你们一定要好好管管!”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马冬蕾说,这是一名学生家长对她说的话。

  8月23日,马冬蕾向记者讲述了她办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今年7月,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抢劫案件时查明,涉案嫌疑人刘某、张某等人驾驶租赁来的车辆在城区伺机寻找抢劫对象,并将多名受害人强行拉入车内实施抢劫。

  这样一起看似事实清楚的抢劫案件,马冬蕾却在案件调查中发现了蹊跷之处,那就是涉案嫌疑人刘某是一名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没有经过系统的驾驶培训,不懂得操作规范,又不会应急处理,这样驾驶车辆本身就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极易酿成悲剧。而且,更重要的是,一个未成年人又是怎样租到车的?”马冬蕾说。

  马冬蕾和办案团队带着疑问,通过询问租赁商户和实地调查,确认涉案商户未严格查验、如实登记承租对象等情况。

  涉案商户存在问题,那么辖区的其他汽车租赁商户是否也存在此类隐患呢?

  针对发现的问题,8月9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临渭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对辖区6家汽车租赁商户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重点从汽车租赁公司运营资质、登记备案、合同签订等方面入手检查。“经检查,我们发现部分汽车租赁商户存在审批备案不到位、变更信息不及时、未严格审查租赁车辆人员身份等问题。”马冬蕾说。

  针对查出的问题,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向交通运输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交通运输部门督促汽车租赁商户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规范运营、完善手续,坚决对违规经营、违规租赁说“不”,并认真核实租车人身份和驾驶资质,留存租车人身份信息,告知其风险责任,提醒其规范行车,坚决禁止租车给未成年人。

  收到检察建议后,交通运输部门迅速行动,对辖区汽车租赁行业进行了重点整治,严格监督落实制度规范,组织汽车租赁行业从业人员开展专门培训。对整改情况,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向检察机关进行了回复。

  “通过检察机关对汽车租赁行业的管理进行监督,我们增强了依法依规经营的意识。不向未成年人提供租车服务,既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是对我们经营者的保护。”某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李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