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敏)4月19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秦都区烟草专卖局召开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联席会。
联席会上,秦都区检察院检察官结合近三年涉烟草案件办理情况,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管辖、证据标准等方面作了介绍。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涉嫌犯罪案件的协作机制:公安机关在查处其他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有涉烟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当及时通知烟草专卖局;公安机关认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采取扣押措施并同步固定证据;烟草专卖局对案情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可以通过召开联席会向同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咨询;对有证据表明涉嫌犯罪的行为人可能逃匿或者销毁证据,或不及时固定证据事后难以取得,需要公安机关参与、配合的,烟草专卖局可以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可以派员介入;烟草专卖局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收集物证、书证过程中,应当严格依法采取全过程现场录像、照相固定,调查要依法进行,确保证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