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重立 穆新勇 记者 李煜)4月18日,洛南县公安局经过近10天连续奋战,全数追回总长度约1200米、造价19万余元的省道陡坡地段被盗防护栏,抓获盗窃嫌疑人2人,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非法收购公路设施的犯罪嫌疑人3人,依法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守护了公共财产安全。
4月8日22时许,洛南县巡检镇群众向辖区派出所报警称,其在1小时前由潼关返回洛南时,发现一男一女开着一辆无牌轻卡汽车正在盗窃204省道——洛(洛南)潼(潼关)公路蜂王岭陡坡地段上的绿色防护栏,要求警方快速查处。
接警后,洛南县公安局巡检派出所快速出警。当民警抵达蜂王岭时,犯罪嫌疑人已逃之夭夭,近50根绿色护栏被人拆卸后遗弃在路旁,约1200米的公路防护栏被毁坏的仅剩下桩子。洛南县公安局指示刑侦大队迅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
当晚,在同步上案时,洛南警方与潼关警方迅即展开跨区域警务协作。两地警方通过在嫌疑人及嫌疑车辆可能进入的潼关安乐、岳渎、太要以及洛南石坡、寺耳等路段设卡拦截,均未查获嫌疑车辆。
4月9日,专案组再赴发案地进行勘查,同时通知县公路管理和计价部门对公路防护设施被毁坏、盗窃的情况进行定损。专案组负责人在对发案时间、地点、作案手法等深度分析研判后,要求办案民警围绕被盗设施的数量、价值、去向快速展开调查摸排,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支撑。
专案组民警以嫌疑人所驾乘的无牌轻卡汽车和被盗的公路设施大致去向为突破口,通过不懈努力和缜密侦查,终于在潼关县某商务酒店门前,找到逃匿的嫌疑车辆。4月10日,办案民警在以车找人、以人找物中,确定本地居民胡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12日,专案组展开收网行动,在洛南城区一举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某、陈某某(女)抓获。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某、陈某某如实交代了毁坏、盗窃公路防护设施的犯罪事实。
据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交代,今年清明节前,他听说洛潼公路要重新修建,公路边上的防护栏都是废品,将来都会被填埋。于是,他从西安某二手车市场买来一辆轻卡汽车,先后于4月4日、5日、6日晚,伙同陈某某盗窃了蜂王岭上的公路防护栏,并在次日将盗窃的防护栏以1元1斤的价格,卖给了石门、周村、永丰等地的废品收购站,累计获得赃款1.7万余元。4月8日晚,当他与陈某某第4次对该路段上的防护栏实施盗窃时,被骑摩托车经过的路人发现,因担心行迹败露,便将拆卸下的近50根护栏弃在路旁。在两地警方设卡前,胡某某与陈某某驾驶轻卡车仓皇逃离现场,入住在潼关某商务酒店,返回洛南后被抓获。
4月13日至16日,洛南警方顺藤摸瓜,相继在石门某废品收购站、永丰某废品收购站和城关某废品收购站查获被盗护栏200余根。帮助胡某某、陈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非法收购公路防护设施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史某某、陈某某等人,先后被洛南警方传唤到案。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警方已将追回的200余根公路防护栏返还给公路管理、维护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