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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5日
旬邑法院化解挖掘机租赁纠纷

  本报讯(崔甲)10月28日,旬邑县人民法院职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挖掘机租赁纠纷。

  2022年5月10日,连某将挖掘机租赁给旬邑县太村镇某工地,郑某是施工方老板,刘某是施工方现场管理人员。同年5月28日,挖掘机租用到期,刘某在郑某的示意下给连某出具欠款证明,载明其欠连某挖掘机用工款2万余元。2024年2月8日,郑某给连某支付了3000元,剩余1.9万余元欠款未支付。连某多次索要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职田法庭收到案件后,积极组织双方调解,依法适用诉前调解程序。郑某表示工程刚竣工,还没有验收,工程款还没有支付,希望连某多宽限些时日。最终,在法官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郑某、刘某自愿向连某支付欠款,2024年12月底前支付1万元,2025年1月底前支付剩余的9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