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司法救助解民忧

2024年05月25日 西部法制报

  本报讯(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雷芳 张嘉琪)近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被救助人宋某某进行了回访,详细了解宋某某的生活情况,并与宋某某所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沟通,商讨下一步救助帮扶方案。

  据了解,近年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立足长远效果,不断强化内外联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该院持续拓宽救助线索来源渠道,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扩大司法救助的社会知晓度;与司法、民政、教育、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沟通交流,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济相结合,汇聚司法救助合力。该院与县妇联联合制定《关于推进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持续推进困难妇女专项救助工作;坚持“一次救济、长期关怀”理念,建立司法救助案件回访机制,从经济救助、法律援助、思想疏导、心理抚慰等多角度解决被救助人的困难。

  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发现,被害人周某年在事故中死亡,其家属未获得任何赔偿。经进一步核查,周某年是外省到大荔县务工人员,父母均患病,祖母系低保户,家庭收入微薄。了解情况后,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开启绿色通道,对周某年的亲属进行司法救助,并发放了救助金。随后,干警对周某年的亲属进行了回访,并与他们户籍所在地的检察机关联系,递交了案件相关材料。为长期有效帮扶被救助对象,两地检察机关通过座谈交流共商救助措施,搭起司法救助“连心桥”。

  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护民生”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应救尽救、能救即救”,最大限度发挥司法救助效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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