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调整过境货车通行路线

2024年12月26日 西部法治报

  本报讯(刘攀峰)为进一步提升区域空气质量、道路通行能力和城市物流配送效率,12月23日,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和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了杨凌示范区关于调整过境大型货车分流绕行路线及划定货车禁行区的通告。

  通告指出,过境杨凌示范区的货车将被引导至更加高效的344国道通行,以减少城区内的交通拥堵和尾气排放。禁行区域包括杨凌大道(兴平路丁字)至北环路、344国道、东环北路、渭惠路(西宝中线)、东环南路、自贸大街(新桥路自贸大街十字)等关键路段形成的闭环区域。禁行路段包括河堤路全段、滨河路(新桥路滨河路十字以西路段)、自贸大街(新桥路自贸大街十字以西路段)和杨凌大道(杨凌大道兴平路丁字以南路段)。

  这些区域和路段将禁止中重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和农用机械等高排放车辆通行,以降低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因特殊原因确需进入禁行区的货运车辆,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个人用户)或电脑端(企业用户)申请货车通行码,并按照审批的时间和路线通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作业车和邮政快递专用车等特殊车辆不受禁行限制。

  通告自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对违反通告规定通行的车辆,相关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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