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

支持起诉助农民工要回工钱

2025年09月18日 西部法治报

  本报讯(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寇钊玮)“检察官,钱到账了!9年啊,我们终于拿到了,谢谢你们!”9月15日,当老刘把到账短信递到承办检察官面前时,他的双手仍在微微颤抖。这起由汉中市勉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12名农民工讨薪案,在这一刻圆满收官。

  2024年5月,勉县检察院收到新街子司法所移送的一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线索。2016年年底至2017年年初,刘某等12名农民工在包工头夏某的带领下在勉县某U型渠项目务工。项目完工后,夏某给12名农民工迟迟未兑付工资,共拖欠工资26000余元。多年来,12名农民工不断与建设单位、分包单位、工头等交涉,但拖欠的工资始终未能得到支付。新街子司法所了解情况后,积极向夏某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但夏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

  勉县检察院收到线索后,逐一与12名工人取得联系,调取施工合同、财务凭证、工资表等关键证据,查清欠薪主体及金额。2024年6月28日,该院向勉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案涉农民工依法追索劳务报酬。2024年12月16日,勉县法院采纳该院支持起诉意见,判决夏某支付案涉农民工工资。

  判决生效后,夏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所载明的向农民工支付劳务报酬义务。勉县检察院立即协助12名农民工办理强制执行申请,并持续跟进执行进展,推动法院冻结、扣划涉案款项,确保案涉工资“颗粒归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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