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先行调解护权益

2025年09月18日 西部法治报

  本报讯(通讯员 李国武)“法院的先行调解让我们心里踏实多了!”近日,在蓝田县法院驻县综治中心先行调解室内,几名当事人高兴地说。

  2024年9月,李某承揽了一个绿化项目,需要雇几名工人栽种苗木。李某便联系了野某。野某遂找来了4名同村村民,连同自己和老伴一起干活。2024年9月24日,李某驾驶车辆将野某等6人送至项目工地,并约定了日工资金额。野某等人干完活后,经结算,6人的工资共计3200元。经大家多次催要,李某一直未支付。无奈之下,野某将李某诉至蓝田县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工钱3200元。

  因该案事实清楚、标的额小,蓝田县法院将该纠纷委托给调解员谢养正先行调解。谢养正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掌握案件事实:野某主张的3200元是6人的总工钱;绿化项目施工结束后,发包方一直未给李某结账,导致李某一再推脱。接下来的调解中,谢养正巧妙地将“法、理、情”相融合,层层推进,引导双方解决问题,让李某明白向雇员支付劳动报酬是雇主的法定义务,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及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调解员的劝导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分别向6人出具了欠条并承诺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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