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梁爽 黄新航
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蓬勃发展,未成年人参与直播的现象日益引发社会关注。如何依法依规加强监管,守护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身心健康?记者特邀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检察官和律师,从法律与监管实践角度,深入解读未成年人网络直播监管的关键问题。
嘉宾:
贾翀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
刘妍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记者:未成年人网络直播有哪些监管的职能机构?他们有哪些职责?
贾翀:我国已形成“多部门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监管格局,各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共同筑牢保护防线。国家网信部门作为管理部门,不仅牵头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政策标准,更通过“清朗”系列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诱导未成年人直播等违法违规行为,为监管工作划定清晰方向。
刘妍:文化和旅游部门与广播电视部门从内容监管维度形成“双保险”。文旅部门聚焦直播内容的文化合规性,一旦发现未成年人直播传播低俗文化、宣扬错误价值观,可依法作出责令整改、罚款等处罚;广电部门则依托网络视听节目监管技术系统,对直播内容实时监测。
贾翀:公安机关的执法保障作用同样不可或缺。同时,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也在监管体系中发挥独特作用,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管网络。
记者:家长、学校和社会如何更好地配合对未成年人直播进行监管?
贾翀:家庭作为“第一道防线”,监护人的责任至关重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明确要求直播平台提供家长控制功能,如开启未成年人模式、设置打赏限制与观看时长,但实践中不少家长存在监护缺位问题。曾有新闻报道过一名14岁孩子冒用家长身份注册直播账号,两个月内打赏近10万元,直到家长查账时才发现。这警示家长必须主动学习监管工具使用方法,多与孩子沟通,引导其正确看待直播。
学校作为“第二道防线”,需将网络素养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建议学校邀请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开展专题讲座,让学生明白违规直播的法律后果与健康危害。
刘妍:社会层面则要构建“第三道防线”,形成共治氛围。社会组织可组建志愿者队伍,巡查直播平台并及时举报违规行为;新闻媒体应通过专题报道等,宣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法规,让“守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成为全社会共识。
记者:对于未成年人直播监管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刘妍:在法律制度层面,需进一步细化配套规定。目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虽明确年龄准入制度,但对未成年人冒用他人身份直播、监护人未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仍需更具体的实施细则。同时,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衔接,形成完整法律体系。
贾翀:监管机制的优化同样关键。一方面要强化技术支撑,结合生物识别提高身份认证准确性;另一方面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让群众发现违规行为后能及时举报,相关部门需做到“接诉即办”。
刘妍:平台作为监管关键环节,必须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年龄准入制度,仔细审核身份信息与监护人书面同意材料;同时建立“人工+智能”双重内容审核机制,及时删除有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