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洪钧 通讯员 熊礼飞 马小松
连绵的秋雨带来了阵阵凉意,但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里,却格外温暖。10月12日,张女士两姐妹带着一封感谢信和一面印有“跨域立案 铁肩担道义 司法为民 丹心铸法魂”的锦旗,送给安康中院立案庭庭长张忠全,向法官表达由衷的谢意。
在原告张女士与被告南京某公司证券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告的虚假陈述行为,给家住陕西省安康市的张女士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依据法律规定,要起诉该公司,应当前往被告管辖的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安康与南京相距千余公里,对50多岁的张女士来说,到南京人生地不熟,她心有余而力不足。正当张女士苦恼之际,听说安康中院可以进行跨域立案,于是,她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安康中院提交了立案材料。
安康中院创新立案方式,在原有试点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跨域立案范围。法官经核实,对当事人张女士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经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接,法官指导当事人通过南京中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实名制注册、身份验证、扫描上传纸质材料、提交审核。
南京中院审核通过后,法官指导当事人线下邮寄立案材料及网上缴费等事宜,张女士成功立案。
张女士对立案庭法官干警表示感谢时说:“谢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帮我在家乡立案,我还得往返南京好几趟,人生地不熟,衣食住行都不方便,花销也大,都愁死了。没想到,异地立案这么方便,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我们不跑腿’,确保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让我们当事人切身感受到了法院司法改革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