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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4日
奉法者强则国强

  (上接1版)“法立,有犯而必实;令出,唯行而不返”。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行政执法,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同基层和百姓联系最紧密。

  有了法,如果不严格执法,司法公信力也难以建立起来。一直以来,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完善监督机制,提高执法能力,都是陕西各级行政机关不遗余力推进的重点工作。近年来,陕西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治安行政案件重点环节办理和办案期限的意见》《办理刑事案件重点环节程序规定》,切实保障基层公安机关正确履职、规范办案;率先出台了《市、县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模板》,对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了时间表、路线图和大框架。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执法工作生命线,只有做到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才能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近年来,陕西多次开展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采取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检察机关负责实施的形式,通过调查摸底、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建章立制、总结通报5个阶段,涵盖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以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15个重点问题,持续督促各地各部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特别是今年2月底以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各地集中开展,陕西各政法单位掀起了一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违规违法‘减假暂’”“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就是教育整顿的聚焦点。

  法律要发生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法立于上,教弘于下。”推进全民守法,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人们发自内心信仰和崇敬宪法法律。近年来,陕西连续出台多项举措,以“法律六进”为普法常态,在全省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关键少数”带头引领、“重点多数”源头治理、全民普法学法用法、创新载体打造平台、阵地建设提档升级五大成效明显。截至2020年年底,陕西省已经在117个市、县(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83个乡镇(街道)的公共法律服务站,19741个村(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室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全面覆盖,让群众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就能享受“一站式”法律服务。

  群众的幸福生活,离不开法治保障。社会的健康发展,同样离不开法治护航。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法律明白人”队伍的培养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让法治信仰在陕西这片热土上扎根,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为进一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