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美美)为落实《绥德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春节期间,绥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开展了全覆盖式的宣传和巡查,共出动警力160余人次、警车40余台次,查处了7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收缴各类零散烟花爆竹5件,治安处罚4人,批评教育3人。
2月6日19时,马某为庆祝过年,明知政府有禁令仍心存侥幸,在绥德县名州镇团部附近燃放烟花爆竹,城关派出所依法对马某作出行政处罚;2月6日19时,田某为庆祝过年,在绥德县名州镇城东壹号小区门口燃放烟花爆竹,辛店派出所依法对田某作出行政处罚;2月6日20时,刘某为哄孩子开心,购买了烟花爆竹在绥德县名州镇疾控中心附近燃放,绥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处罚;2月6日21时,郝某为了让孩子观赏烟花,在绥德县名州镇城东大桥燃放烟花,绥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依法对郝某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