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 本报记者 张建伟
亲朋好友搭乘顺风车本是件正常的事,但万一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呢?近日,定边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2021年7月14日,高某去工地上班时,搭乘了工友马某的摩托车。途中,马某驾驶的摩托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致使马某和高某受伤。经定边县交警大队认定,马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轿车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因医疗费和其他损失始终无法与马某达成赔偿协议,高某欲将马某诉至法庭,并向定边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在该案中马某好意搭乘高某,且二人既是同事又是同乡,化解二人之间矛盾的最好方式是调解,遂决定展开矛盾调解。
经沟通,马某认为,其与高某既是同乡又是同事,之前也让高某搭过自己的摩托车,此次也是好心让高某搭便车,却在出了事故后要赔钱,有些无法理解。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马某的想法,并在充分阐明法律规定后,希望他们能够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最终,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劝解下,高某和马某放下了心中的抵触,摒弃前嫌、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马某赔偿高某1600元,同时高某放弃对马某的追偿。
该起交通事故的成功调解是定边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