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宋琼 记者 李煜)2月21日,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务工人员权益支持起诉案件,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014年12月和2016年6月,刘某某为徐某承包的工程项目运输钢管、木料、沙子等建筑材料,在工作量结算过程中,双方产生纠纷。在多次商讨未果的情况下,刘某某向商州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刘某某与徐某形成合法的劳务关系,徐某应按时支付刘某某相关报酬,鉴于刘某某自身不具备提起民事诉讼的能力,决定支持起诉。随后,承办检察官多方走访,并联系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刘某某和徐某达成和解。
近年来,商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与相关职能部门签订的《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等,不断加大支持起诉案件的办理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努力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