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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凤县检察院
“益抹蓝”守护秦岭生态安全

检察官在山间调查林麝保护情况。

  凤县位于秦岭腹地、嘉陵江源头,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林麝就生存在这里。半世纪前,凤县启动了林麝驯养和野化放归科研项目,逐渐影响并带动当地个别农户参与到林麝驯养工作中。上世纪80年代,凤县的林麝养殖产业逐步发展壮大。目前,凤县林麝养殖规模达3.5万头,麝香年产量180公斤,占全国市场总量的70%。凤县也因丰富的野生林麝资源和全国规模最大的人工驯养林麝种群而闻名,被誉为“中国林麝之乡”。

  凤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出击,将检察工作融入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乡村全面振兴、野生动物保护、传统中药材保护的工作格局中,以生物多样化保护为切口,结合地方发展特色,开展了林麝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既保护了林麝种群繁衍,也助推了凤县林麝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检察机关在调研中发现,因部分驯养户认知水平有限,为了降低跨区交配许可办理及运输成本,将同一圈舍的近亲林麝交配,导致在二代三代中逐渐出现种群退化问题。为此,检察机关会同县人大通过进一步调研、走访相关驯养单位,全面掌握实际情况,通过和林业部门磋商研讨具体措施,整理研判后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林业部门和相关单位接到建议后,立即制定长期培训规划,在凤县职业教育中心挂牌成立了“凤县林麝产业学院”,定期对驯养人员开展养殖技术培训。同时,该院加强电子耳标管理,制作种源谱系,发现存在近亲繁殖嫌疑的,及时加以制止。目前,凤县林麝种群质量明显提高。

  林麝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林麝价值不菲。针对一些不法分子采取套猎等手段非法捕猎野生林麝,造成野生林麝受到伤害甚至死亡的犯罪行为,凤县检察院及时介入,指导公安机关取证,从严打击非法捕猎野生林麝行为。同时,该院将线索移送至公益诉讼部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当事人赔偿生态损失,并通过普法说理使其主动加入野生林麝的保护队伍中。为达到保护效果,该院还将全县9个镇66个村的护林员均纳入野生林麝公益保护志愿者队伍,并鼓励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进来,真正搭建起了“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社会共治”的野生林麝保护体系。

  凤县检察院的主动作为、务实举措、有力监督,将推动凤县林麝产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以检察生态卫士之责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以凤县检察院的“益抹蓝”守护秦岭生态安全。                    张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