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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0日
田苗:心中有光不负青春 挺膺担当主动作为

  本报记者 高虎 通讯员 白妍妍

  择一事,终一生,不为繁华易匠心,不舍初心得始终。从检20载,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苗累计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其中,2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份检察建议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建议。田苗先后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十佳公诉人”“陕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等称号。在担任三届市政协委员的十多年间,她积极建言献策,撰写的多项提案被立案办理。

  3月25日,田苗向记者讲述自己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探索之路。2020年底,检察机关逐级探索涉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统一办理。田苗主动请命担任知识产权办案团队的负责人,并带领团队深入开展“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地理标志保护监督等专项活动,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结合特殊时间点,通过微电影、微视频等多种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述知识产权检察故事。针对本地区制售伪劣种子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的情况,她带领团队以专项监督活动带动全盘,与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办案力度,着力打防并举,推动诉源治理,并与当地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等6部门联合制定《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刑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大家的不懈努力下,田苗检察官办案组被最高检等四部门表彰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2022年,被告人王某某在未取得种子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将马铃薯商品薯冒充种薯向当地种植户销售。种植户种植后出现种子不发芽、根部发黑腐烂等现象,共计损失47万余元。

  作为办案检察官,田苗严格审查证据,精准把握案件定性,以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田苗多次与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组织调解,但最终因赔偿款数额问题而未调解成功。案件被判决后,被害种植户心急如焚,寻求检察机关帮助。田苗急群众之所急,为被害种植户释法说理,同时再次协调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在田苗的努力下,案件终于达成和解,成功为被害种植户挽回损失19万元。

  该案中,因案件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田苗及时依法告知其权利义务;在种植户提起民事诉讼时,田苗主动为种植户提供法律咨询,依法支持起诉,维护种植户合法权益。针对种业监管中出现的漏洞,田苗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提醒广大种植户科学选种,谨慎购种。后该案入选最高检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