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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0日
渭城支持起诉助当事人获人身保护令

  本报讯(赵尧舜)“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孩子,现在终于敢回家看孩子了。”庭审结束后,张女士激动地说。4月12日,经渭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受家暴困扰的张女士终于申请到人身安全保护令。

  4月初,张女士来到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工作站求助。张女士称,自己因遭受家庭暴力不敢回家。渭城区检察院干警快速受理案件,审查了张女士提交的诊断证明等证据,询问当事人,并走访了派出所。经查,张女士与王某于2018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经常发生争执。在最近一次争吵中,王某恐吓、殴打张女士,致其身体多处不同程度受伤,张女士凌晨从家中逃离,并于当日在医院就诊。

  检察官认为张女士的情形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决定支持起诉,遂陪同张女士到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并建议法院开启绿色通道,快速办理。

  4月12日,渭城区人民法院就本案开庭审理,检察官依法出庭支持起诉并宣读意见书,法院当庭作出裁决,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庭后,检察官对王某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指出其家暴行为的违法性,严厉禁止其实施家暴,并表示将定期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