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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09日
高陵法院能动司法促和谐

  本报讯(董佩佩)4月30日下午,高陵法院执行局收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张某送来的一面印有“高效执行楷模 为民不辞辛苦”的锦旗,对其在执行过程中感受到的司法温度表示感谢。

  2023年3月,原告张某急需用钱,便将其名下房屋卖给被告魏某。双方进行了分期付款约定,并于合同签订当日办理了过户手续。然而魏某在仅支付了第一期房款7万元后就明确表示无力支付剩余房款,张某索要未果后将魏某诉至高陵法院。

  法院经审理判决解除双方房屋买卖协议,并将该房屋过户至原房主张某名下。判决生效后,被告魏某未履行生效文书义务,原告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张亮依法向被执行人魏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询问被执行人魏某履行意愿。

  “我不是不愿意履行,只是我已经把这个房子抵押出去了,抵押登记都办好了,实在是没办法过户呀!” 魏某表示,房屋在诉讼中采取了保全查封措施,所以也办不了抵押解除登记,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张亮立即协调申请执行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及抵押权人,将分歧点由大到小逐一化解,且在合理范围内为双方争取到充足的材料准备时间。最终,通过共同申请解除抵押的方式,成功将房屋过户给申请执行人张某,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