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吴刚)为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相关工作部署,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与检察机关公益保护协同监督制度优势,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4月24日,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对县域内生产消毒餐具的厂家及使用消毒餐具的餐饮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中,联合检查组抽查消毒餐具生产厂家3家,重点查看消毒餐具生产厂家的生产流程是否符合卫生条件,进行消毒的洗涤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过期,消毒后的餐具是否按照规定做到逐批检验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是否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及使用期限等内容。此外,联合检查组对4家使用消毒餐具的饭店、茶餐厅进行了随机抽检。
针对发现的问题,联合检查组向相关消毒餐具生产厂家、餐饮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并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