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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30日
长武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本报讯(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唐亚静 王德华)5月14日,长武县人民法院亭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发回重审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历时2年多,终以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

  据了解,2017年7月4日,原告王某与被告某工程公司负责人李某口头约定,李某将其公司从某建设公司承包的工程劳务部分分包给王某。后因李某拖欠王某工程款,王某多次催要无果便将李某诉至法院。

  因原、被告未签订书面合同,双方之间也没有确认工程量、工程价款的书面材料,因此案件争议较大。经过一审、二审后发回重审,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不断增加,矛盾也逐渐加深。该案发回重审立案后,承办法官反复查阅案件相关材料,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多次向案涉工程项目负责人了解情况,但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该案一判了之,当事双方的矛盾依然无法得到实质性化解。在案件开庭审理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讲明利害。经反复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纠纷得到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