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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11日
宁夏利通区:检察守护古灌区遗产

  7月9日,采访团在青铜峡市峡口镇余桥村秦汉渠分水闸了解黄河流域公益诉讼检察保护情况。

  程犇

  2000多年以来,秦渠、汉渠、汉延渠、唐徕渠等秦汉至明清开凿的14条古渠穿过宁夏吴忠市,流淌不息。2017年,宁夏引黄古灌区被列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这是黄河流域主干道上产生的第一处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实现了宁夏世界遗产零的突破。

  2024年7月9日,“行走万里黄河 报道法治中国——黄河流域九省区法治媒体大型全媒体行进式报道”采访团来到宁夏青铜峡市峡口镇余桥村秦汉渠分水闸,实地探访古灌区遗产保护工作。

  “检察院帮助我们推动了很多工作,也解决了许多问题,还利用磋商机制助力吴忠和灵武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7月9日,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处长周小生说。

  近年来,宁夏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积极构建“职责清晰、链条完整、运转高效、协同有力”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体系,让千年古灌区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焕发新生机。

  按响协同保护“启动键”

  2023年,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发现,辖区9个乡镇和两个农林场存在自备井违法取水现象。该院随即向水务等部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利通区水务局积极开展现场走访,督促取水用户进行整改,压紧压实取水用户主体责任。通过集中整治,利通区违法取水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宁夏引黄古灌区是黄河干流上的第一处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从之前的私挖、乱占、乱建等违规违法行为屡有发生,到现在水清河晏,利通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拧紧沿线水域“安全阀”,携手秦汉渠管理处积极推进最高检、水利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落地应用,对涉水违法行为落实治理主责单位,运用磋商、诉前检察建议、检察听证等方式,对古灌区内乱占、乱建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取得一定成效。

  利通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秦汉渠管理处、交通运输管理局、属地乡镇等多部门依法履职,开展巡渠50余次、1500余公里,发现线索45件,立案28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件,清理渠内垃圾2800立方米,拆除违章建筑660余平方米,巩固提升了古灌区遗产保护成效。

  拧紧沿线水域“安全阀”

  “以前,湖边的环境卫生脏乱差。整治以后,环境好多了,我和骑友们经过这里,常会停下来拍照打卡。”在神农岛水域,自行车骑行爱好者王先生对巡河的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

  针对神农岛水域存在的非法采挖砂石等违法行为,利通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磋商,积极推动问题解决,为湿地生态筑起了安全屏障。

  利通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黄河保护综合治理”“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灵活采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监督形式,有序开展专项活动。同时,该院通过开展“回头看”及检察长定期巡河、重点案件督办等形式,检验办案成效。

  “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落地应用,有力破解了水行政执法中“单打独斗”和“执法软、执法难”等问题。2022年以来,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办理涉及水行政执法及古灌溉工程遗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0件,与宁夏秦汉渠管理处、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开展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与秦汉渠管理处建立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协作办公室,制定了“渠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督促相关单位拆除危桥11座,加固桥梁23座,对接政府部门翻建桥梁2座,美化整治渠道8公里。

  利通区人民检察院还联合秦汉渠管理处、公安机关对沿东干渠、汉渠、马莲渠、秦渠(利通区段)等渠道防溺水设施进行了检查,实地查看渠道危险水域警戒线、警示标牌等设施配置是否齐全,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水鸟嬉戏,河岸环境优美、绿树成荫……这样好的生态环境,凝聚了大家的汗水和心血。”看到神农岛水域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秀琳深感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