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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11日
蓝田暖心执行解民忧

  本报讯(肖航)7月3日一大早,一位老人将一封感谢信送到了蓝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这位老人是蓝田法院执行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赵某的父亲。李某与赵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李某依据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赵某支付孩子21个月的抚养费2万余元及婚内债务1万余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许小平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赵某。赵某表示,他在外地工作,一时回不来,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并委托其父母到法院处理该案。赵某的父亲来到法院后,对承办人说:“孙女的抚养费我们一定给,毕竟是咱自己的娃,可是自从我儿子跟儿媳妇离婚后,孙女判给儿媳妇抚养,我们老两口就再没见过娃了,心里头想娃得很,能不能让对方把娃带来,让我们老两口见一见。”听了老人真切的话语后,许小平在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李某协调。通过许小平的释法明理,李某同意了赵某父亲的请求,并承诺以后每个月按时让老人探望孙女。赵某父亲当即履行完赵某应付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