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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2日
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
强化公益诉讼履职 服务美丽海南建设

  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近年来,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不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在追究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监督方式,保护生态环境,守护海南西部地区的绿水青山和碧海蓝天。

  让捕捞者变放生者

  助力海洋生态资源保护

  2023年,卢某某和何某某在海南省禁渔区内,捕捞渔获物3万余公斤。经鉴定,两人捕捞作业所使用的渔网最小网目,远小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后认为,卢某某、何某某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的行为,破坏了水产资源管理秩序,应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二人的行为破坏了海洋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海洋生态修复责任。

  经鉴定,卢某某、何某某非法捕捞行为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害修复费用为64万余元。据此,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两人通过增殖放流方式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或连带承担修复费用。最终,两被告以64万余元标准等值实施增殖放流,并出资购买鱼苗,实施生态修复。

  今年6月18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联合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在白马井镇中心渔港开展海洋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鲳鲹鱼苗73万尾、斑节对虾苗96万尾。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认真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多次联合法院、行政主管部门在东方、乐东、昌江等市、县海域增殖放流鱼苗、蛤蜊苗累计1069万尾(粒),通过公益诉讼监督,让捕捞者成为放生者、让损害者成为保护者,及时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

  制发检察建议

  助力海洋渔业健康发展

  2023年12月,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的临高县行政执法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公益诉讼案宣判。这起案件的背后,是检察机关历时3年锲而不舍的监督,是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十余次入村、下海的辛苦付出。

  案件办结后,检察官围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进行了调查分析。检察官发现,临高县还存在对渔船非法出海捕捞、渔民用不合格网具实施捕捞、渔民无证捕捞等问题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为保障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持续健康发展,今年3月29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临高县行政执法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两家单位加强配合,积极开展整改,着力解决渔民民生问题。

  科技赋能公益诉讼

  助力解决污水排放问题

  9月2日,在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测实验室,“七十五载写辉煌 政法护航自贸港”全国法治(制)媒体采访团记者看到,激光测距、水质采样检测、土壤采样检测、食品检测、空气及气体检测、噪声检测等科技设备一应俱全。

  自海南部署开展“六水共治”攻坚战以来,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的方式,借助快速勘查检测、数字检察监督模型等科技力量,助力解决城市黑臭水体和污水排放问题。

  2022年年初,儋州市人大代表反映,那大镇花果山公园等地存在水污染情况。对此,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立即展开调查,对儋州市镜湖公园等4个地点7处地表水进行取样检测,发现水质均存在总磷超标及重金属超标的情况。

  该院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后,儋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大污染源排查力度,开展水质监测,实施排污口应急处理工程,加快相关排水管道建设进度,使污染区域水体得到较好治理。

  在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指导下,白沙检察院创建了城镇污水排放源头治理公益诉讼监督模型,获取线索1954条,立案7件;昌江检察院利用该模型获取线索225条,乐东检察院获取线索313条,有力推动了城市污水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