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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2日
拉回“悬崖”边上的他

  本报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寇立睿

  “故事要从两张银行卡说起。”9月3日,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吴萌谈起办理的一起“帮信案”时说。

  2022年6月,咸阳市某学院大二学生铭铭(化名)找到一份“暑期工”,只要提供自己的两张银行卡以及身份证、手机号给对方,就可以赚取“工资”。之后,铭铭将两张银行卡以及身份证、手机号提供给对方,并协助对方从银行卡中提取了现金,从而拿到1万余元“工资”。

  “这起‘帮信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处理结果也无可争议。作为一名大学生,铭铭本应徜徉在知识的海洋,通过努力学习,实现人生价值。但他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吴萌说。

  为了解开心中的疑问,吴萌将铭铭传唤到办案工作区。“通过讯问,我了解到铭铭之所以用自己的银行卡帮不法分子进行转账,是因为爷爷奶奶的年纪大了,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家里减轻压力,结果在高额报酬的利诱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吴萌说。

  鉴于铭铭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为全面客观评价铭铭的犯罪行为,吴萌到铭铭的学校进行了走访调查,对铭铭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了评估。吴萌说:“从辅导员那里,我了解到铭铭是班干部,和同学的关系也非常融洽,是个好学生、好孩子。而且铭铭的家在农村,父母长年在外打工,他自幼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家境较为困难。在大学里,他经常利用假期到餐厅、电子厂打工挣点学费,以减轻家里负担。”

  了解完相关情况,吴萌陷入沉思。这起案件案情虽然简单,但是案件处理绝不能简单了事。铭铭并不是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更像是迷途的孩子,由于涉世未深、法律意识淡薄,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案子究竟是一诉了之?还是在“悬崖”边上拉铭铭一把?

  经过认真思考后,在检察官联席会议上,吴萌提出对铭铭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意见。与会检察官们分析后一致认为,铭铭是因为寻找暑期工而误入歧途,是初犯、偶犯,而且铭铭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应该予以挽救和帮助。

  经过充分讨论,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参加听证,更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听证会上,铭铭陈述了犯罪事实,并表示今后一定会好好学习,走好未来的每一步。在充分讨论后,参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铭铭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后,吴萌向铭铭宣告了不起诉决定,并对他进行了训诫教育。铭铭向吴萌表达了谢意,流下了泪水。

  至此,这起案件办理结束。

  “但是,我们从辅导员那里了解到,学校正准备开除铭铭的学籍。”吴萌说。

  得到消息后,吴萌立即联系了铭铭所在的学校,详细说明了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相关情况,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最终,铭铭重新回到了校园。同时,为了避免更多大学生落入不法分子的陷阱,吴萌还在铭铭所在的学校开展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讲。

  “今年7月,我接到铭铭打来的电话,告诉我他马上就要毕业了,还通过校园招聘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终于可以为家里分担压力了。”吴萌的嘴角微微上扬。她说,在这一刻,她似乎领悟到了“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