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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2日
勉县检察院:斩断盗企收赃“黑链条”

  刘瑞 李鑫鑫 本报记者 张大鹏

  “我们办案,不能就案办案,一捕一诉就结案了事。我们需要多想一步、多走一步,往往就是多走的这一步,能够帮助社会规避掉更多的损失,杜绝更多受害者出现的可能,这才是我们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9月9日,勉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杨发禄在办结一起涉企盗窃案后说道。

  近日,勉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向上追踪溯源,主动“向前一步、多想一步”,“全链条”打击涉企盗销犯罪,帮助企业填补管理漏洞,护航企业发展,切实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程某本是某钢铁公司叉车司机,日常负责驾驶叉车给炼钢厂运料。因手头紧无力偿还信用卡欠款,程某便动了利用工作之便盗窃公司财产的念头。2023年底至2024年初,程某假借取东西为由,先后8次从公司合金库房盗窃钒氮合金共计245公斤。程某将盗窃所得的钒氮合金多次通过邮寄方式出售给外省的买家销赃。后经鉴定,程某所盗钒氮合金价格合计为3万余元。

  公安机关将程某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定,程某多次盗窃的钒氮合金均卖给了河北省买家,程某所得赃款2万余元。案发后,程某退赔了钢铁公司全部损失。

  勉县检察院以程某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被告人程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都怪我心存侥幸,一时糊涂干出这种事情,我一定认真改造,争取重新做人……”庭审现场,被告人程某潸然泪下,后悔不已。

  “其实我知道他是钢铁公司的叉车司机,当时就觉得他卖的东西来路不正,但是因为想赚点钱,想着应该不会被发现,就收了。”面对承办检察官的讯问,收赃人靳某十分懊悔地回答道。

  承办检察官紧盯下游犯罪线索,向公安机关提出核查下游是否存在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安机关通过侦查迅速锁定收赃人靳某身份,查明了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事实,并将靳某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多次与靳某沟通说理,充分解释积极退赃退赔和认罪认罚从宽政策。靳某主动认罪认罚,并将收购程某的钒氮合金悉数退还给钢铁公司,挽回企业损失。

  勉县检察院以靳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该案。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被告人靳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确保“检察护企”的实际效果,在依法快捕快诉涉企案件的同时,承办检察官全面分析案发原因,多次与受害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发现被盗企业在监管上存在一定缺位,导致程某有了可乘之机,多次盗窃仓库物料进行变卖。

  于是,承办检察官从人员管理培训、安保巡逻制度、电子监控设备等方面向企业提出可行性建议,并就企业经营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开展了普法宣传,提醒企业要防患于未然,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完善企业内部人员管理制度,强化巡查巡视力度,守护好企业财物安全。

  “感谢检察官帮我们追回了损失,很快就办结了这个案子,你们提出的建议也非常及时,今后我们会强化防盗措施,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在拿到退赔款后,被盗企业负责人由衷地对检察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