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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省检察院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建立药品安全保障协作机制

  本报讯(记者 高虎 通讯员 尚文晶)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9月11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药品安全的意见》,全面建立药品安全监管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安全监督中的职能作用,推动陕西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深度协作、良性互动,形成药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从源头上堵塞药品安全领域的监管漏洞,以法治之力保障民生和社会公共利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意见》明确双方建立运用信息平台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实现服务保障药品安全工作信息共享;及时移送涉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线索;邀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办案协作;聘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业务骨干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业务交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等5项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