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震 通讯员 高琪)9月以来,佳县人民法院法官通过反复释法析理,促使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为16名申请执行人追回了劳务报酬。
两年前,佳县法院依法裁判被执行人高某给付申请执行人运输费及相关费用,但高某一直未支付上述款项。这16名申请执行人于今年6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向高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阐明利害关系,劝其尽快履行义务,但高某以无钱为由拒绝履行。于是,法院依法对高某采取了账户冻结、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高某意识到强硬对抗无法解决问题,遂前往执行局协商,但16名申请执行人一致拒绝高某提出的延期履行建议。后因高某一直不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法院依法对高某进行司法拘留。
为了使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益”尽快兑现成真金白银,法官再次对高某释法析理、耐心劝解,高某表示同意联系亲友筹钱。同时,法官通过电话与外地的16名申请执行人逐一沟通协商,进行调解。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高某一次性支付运输费等合计60400元。随后,法院将案款分别转入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账号,该系列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