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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1日
旬邑公开听证确保办案质量

  本报讯(万利娟)3月30日,咸阳市旬邑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对乔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孟某等4人涉嫌盗窃案拟作不起诉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参与听证,乔某、孟某等人参加了听证。

  听证会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就两起案件事实、证据、补充侦查情况作了说明。承办检察官分别对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适用,以及拟不起诉的理由等进行了介绍。据了解,在乔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属轻伤一级,乔某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在孟某等4人涉嫌盗窃案中,4名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均系初犯、偶犯,且具有自首情节,经综合研判,旬邑县人民检察院对以上两起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听证人员发表了各自观点,认为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审查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应对两起案件作不起诉处理。

  据了解,近年来,旬邑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的形式,以案说法,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拓宽群众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确保司法案件办理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情怀。下一步,该院将以公开听证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化检务公开、促进公平正义的主要抓手,对拟不批准逮捕、拟不起诉等案件坚持每案必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