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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5日
汇聚温暖人心的法治力量
——紫阳县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纪实

  紫阳县人民法院遵循公正、公开、及时原则,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将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4类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据统计,2021年,紫阳法院对12起案件进行司法救助审查,对符合条件的11起案件准予救助,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7.25万元,减、缓、免诉讼费用10余万元,为侵权案件受害人、抚养费案件未成年人、困难户当事人送去司法关怀和温暖。

  精准审核

  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张某在为戚某提供劳务过程中意外受伤,因赔偿问题双方发生分歧,后经紫阳法院调解,由戚某分期支付赔偿款3.5万元。调解生效后,戚某未依约履行,张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明戚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张某原本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又因受伤手术治疗花费大,使得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生活陷入困难。

  2021年3月,张某向紫阳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综合审判庭法官受理该案后,到申请人家中和当地村委会实地走访调查,详细核实了张某的实际家庭生活状况,又多方查找联系到被执行人戚某,得知戚某正在为他人采茶,遂与其沟通,耐心释法析理。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戚某在拿到采摘茶叶款后主动支付赔偿款9000元。法院又为张某争取到司法救助金1万元,及时缓解了张某的家庭困难,帮助张某一家渡过难关,重拾生活信心。

  快审快结

  用实际行动拥军优属

  黎某为黄某提供劳务,赚取微薄收入养家糊口,后因黄某未按时支付劳务报酬,黎某向法院起诉。但判决生效后,黄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黄某无财产可供执行,黎某体弱多病,其儿子是军人,远在西藏服兵役,全家仅靠儿子在部队的服役收入维持生活,家庭生活困难,黎某遂向紫阳法院申请司法救助3万元。紫阳法院经过调查核实后,快速办理、快速审批,用实际行动体现拥军优属。

  应救尽救

  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年过八旬的陈老太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为其减免了诉讼费用,紫阳法院判决机动车驾驶人储某赔偿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68816元。判决生效后,储某仅支付了3万元,经法院强制执行后仍有数万元赔偿款未履行到位,储某再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陈老太卧病在床,肢体三级残疾,生活陷入极度困难,遂向紫阳法院申请司法救助3万元。紫阳法院受理该案后,经核查认为陈老太的情况符合救助条件,法官主动为其开启了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一路跟踪服务,将申请到的3万元救助金快速发放到陈老太手中。  

  王红霞 赵敏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