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春妮 记者 李煜)7月28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柞水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行政机关观摩典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旨在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活动对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决策工作的促进作用,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柞水县政府、相关执法部门负责人、执法工作人员等50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原告柞水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柞水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被告在组织拆除原告违法建筑物过程中,因对属于原告的财物没有移交也没有搬离,造成原告合法财物受损,该行为经一、二审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故引发此次行政赔偿诉讼。
该案由商洛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周世安任审判长主持审理,柞水县政府副县长鲁永红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审中,合议庭对赔偿范围、过错责任、赔偿数额进行重点审查,引导诉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依法有序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经休庭合议后进行了当庭宣判。庭审氛围庄严肃穆,庭审程序严谨有序,宣判结果有理有据。旁听人员聚精会神聆听,零距离观摩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审理环节,在庭审现场上了一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