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不仅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信访工作条例》明确提出的重要要求。信访工作法治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其目标是确保群众的诉求能得到妥善处理,每一项诉求都能在法治框架内得到推进,这要求信访工作法治化必须做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信访工作法治化,核心在于实现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五个法治化”。这意味着需要构建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机贯通的信访法治化工作体系,确保每一项转办督办都能落实到位,每一项诉求都能依法按时处理,每一件失职渎职行为都能依法问责,每一起违法犯罪行为都能依法查处。
作为党和政府与群众联系的重要桥梁,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进程不仅提升了信访事项处理的公正与透明度,还对深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影响。首先,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既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也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步骤。其次,深入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对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关键作用,提升了信访工作的公正性、透明性和权威性,更有力地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第三,信访工作法治化是改革信访制度机制、促进信访工作优质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能保证信访渠道畅通无阻,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和公正性,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多个方面,需要全面、深入地规划和实施。为实现这一目标,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实现“五个法治化”的管理模式。
深入推进信访工作预防法治化,落实源头治理责任。信访工作旨在化解群众矛盾,为此,人民调解工作尤为关键。要坚持精准普法,提升群众守法能力。根据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通过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将矛盾纠纷预防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要坚持调解优先,预防矛盾纠纷升级。在处理基层社会矛盾时,应首先考虑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其次才是信访、诉讼等途径。借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律师调解等方式,从源头上避免矛盾加剧,不仅有助于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相关部门的压力,还能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要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严格遵守和执行公示制度。通过行政部门相关文件、报纸、机关公报和门户网站等,及时公开执法情况,确保事前、事中、事后全透明,避免违规行为发生。
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受理法治化,保证信访事项高效处理。受理信访事项时,各部门分清责任、明确管辖、及时转办督办是保证信访事项处理流程顺畅的重要措施。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对信访事项精准受理、认真审查、准确分类,确定责任主体,确保责任明确,根据信访人反映的事实和诉求进行分析和甄别,厘清信访事项的问题性质,精准转送交办。另一方面,要规范信访事项受理流程,并依法办理。从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到复核、交办、转送等各个环节,都要依法合规,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并及时反馈信访人。此外,对于交办机关,还要按期向其反馈处理意见,督促其执行。
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办理法治化,依法规范办理。信访制度是其他政策和制度的补充,通过信访制度来听取群众诉求,并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和需求及时调整法律和政策,可以减少一系列问题。在办理信访事项时,要严格遵照《信访工作条例》和法律规定,区分信访事项的类型,对于建议意见类事项,经研究后若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可采纳或部分采纳,并给予信访人回复;对于检举控告类事项,移送至相关机关和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受理,并告知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对于申诉控告类事项,则可以根据事项的性质,导入相应程序处理。
深入推进信访工作监督追责法治化,确保责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各级机关和单位的职责,各部门要在此基础上厘清各自责任,认真对待群众来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对信访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考核评价,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原则贯穿信访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信访工作人员,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做到问责追责到位。
深入推进信访工作维护秩序法治化,规范信访行为。构建良好的信访秩序,就要坚持“双向规范”,既要规范信访工作人员的行为,也要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一方面,要规范信访工作人员的行为,提升信访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流程,在受理和办理信访事项时告知信访人权利和义务,确保信访人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另一方面,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的社会宣传,同时也要严格处理违法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依秩序信访。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与群众沟通的重要桥梁,信访工作法治化是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信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将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纳入法治轨道。各级信访部门要在党的领导下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切实把“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要求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