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钢 通讯员 卜慧明
6月5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的检察官们又来到太平峪河河堤巡查,望着清澈的河面——这处曾因河道垮塌暗藏隐患的水域,如今已成为村民安全出行和鱼虾栖息的“生态走廊”。
“当时河堤路基被冲垮,一旦暴雨来袭,整个村子都可能被洪水威胁。”鄠邑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干警介绍。2024年3月,在太平峪河的一次巡查时,检察干警发现煤场村附近两段触目惊心的塌陷:10米长的路基垮塌处碎石嶙峋,80米长的河堤裂缝如“伤疤”般横亘河岸。对岸的出村路紧贴河道,每天有百余辆车、数百名村民往返,汛期临近,行洪安全和群众出行像两座沉甸甸的大山压在检察干警心头。
“必须赶在雨季前修好!”公益诉讼检察部当天启动线索研判,并及时向区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为了推动整改,检察干警多次现场勘查,召开专题协调会,从修复方案论证到施工材料验收全程跟进。2024年9月,当113米加固后的河堤巍然矗立,100多米的沿河道路平整贯通,村民们脸上的愁容消散了。如今,站在修复后的河堤上,检察官胡培育翻开手机相册,对比着去年塌方时的现场照片,望着眼前波光粼粼的河面感慨:“曾经的‘伤疤’愈合了。”
今年4月,公益诉讼检察部干警在秦岭峪口巡查时,发现部分区域存在建筑垃圾偷倒、生活垃圾堆积问题,白色垃圾散落在草丛中,塑料瓶堵塞河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秦岭是‘中央水塔’,绝不能让垃圾成为生态‘疮疤’。”公益诉讼检察部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向属地街办和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专项整治,累计清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6处,数十吨。
与此同时,鄠邑区检察院秉持“司法惩戒与生态修复并重”理念,对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的被不起诉人,提出到秦岭指定区域开展垃圾捡拾志愿活动。5月中旬,6名被不起诉人戴着“生态修复志愿者”红袖章,跟随检察干警走进太平峪。他们手持垃圾袋和钳子,沿着山路仔细捡拾塑料瓶、食品包装袋等废弃物。“以前图方便乱扔垃圾,现在才知道每一片垃圾都会破坏秦岭的生态链。”被不起诉人张某一边清理石缝中的烟头,一边说道。
今年截至世界环境日前夕,被不起诉人员累计开展志愿活动 8次,清理垃圾120余袋,足迹覆盖太平峪河沿线3公里。这种“司法+生态”的创新模式,既让当事人深刻认识错误,更带动周边村民自觉参与环保。
在鄠邑的乡间田野,散落着许多见证历史的“活化石”。今年4月,公益诉讼检察部干警在寻访王九思墓时,发现文保碑周围杂草丛生,明代戏曲家的碑上布满青苔,碑上字体缺损。在八仙庙,他们发现杂草丛生、垃圾乱堆,建筑排水不畅,地基下沉,梁柱上的彩绘因雨水渗漏逐渐褪色。随后,公益诉讼检察部干警带着卷尺和相机走访8处文物点,记录文物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这些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基因,不能让它们在岁月里‘受伤’。”检察干警说。
随着多份精准聚焦管理漏洞的检察建议陆续送达相关部门,从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到引入专业修缮团队,从增设消防设施到搭建防雨棚,一场“文物保卫战”悄然展开。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车载广播里传来世界环境日的宣传语。此时,暮色渐浓,公益诉讼检察部的巡查车行驶在秦岭脚下,秦岭植被管护牌、河道旁的“河长+检察长”公示牌从车窗前掠过。
这一天,检察官胡培育的巡查日志里最新记录是:新收到的9条生态保护线索正在研判。车行驶到鄠邑区检察院的小院里,那面写着 “山水检察 生态卫士”的锦旗,在夕阳下显得格外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