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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法院巡回审判进乡村

  本报讯(通讯员 常书广 记者 李煜)5月22日,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法院花石浪法庭在城关街道某村民委员会巡回审理一起母女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并现场进行普法宣传。

  原告王某系被告李某之女,双方因安置补偿款分割产生纠纷。王某要求分割安置补偿款,李某则认为女儿王某已出嫁,户口为空挂户,拒绝分割补偿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王某遂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丁晓丽审阅案件材料后发现,双方当事人因日常家务琐事矛盾重重,且本案涉及家庭伦理与法律关系的交织,若简单判决极有可能加剧亲情裂痕。同时,法官在调查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当事人所在村组类似情况还涉及几个家庭,这些家庭都处于观望状态,本案的审理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导向意义。考虑到本案的示范作用以及共有物分割纠纷处理需要兼顾法律原则与家庭情感,既要尊重法律权威,也要维护家庭关系,丁晓丽决定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将庭审“搬”至当事人所在村,并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村干部及村民代表旁听。

  “明明我的户口就在村上,补偿款是按户口分配的,凭什么不给我分?”“哪有出嫁女跑回娘家要补偿款的?这钱是用来给儿子买房的,你一分钱都别想拿到!”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较为激动,各执一词。面对这一情况,丁晓丽耐心倾听双方陈述,及时安抚双方情绪,同时结合法律规定,引导双方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举证、质证,案件事实进一步清晰。同时,丁晓丽从亲情修复、法律规定等角度对双方进行教育引导。

  休庭后,丁晓丽围绕本案进行了以案说法,并就农村地区易发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宣讲。“法官,借钱人给我打的借条上的名字和他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这样的借条有用吗?”“我长时间没在村上住,能继承我爸的宅基地吗?”宣讲现场,村民围绕日常生活抛出一个个实际问题。法庭干警针对村民提出的问题,结合民法典规定,进行了详细解答。

  “今天听了法官的普法宣讲,我才知道民法典涉及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这对我们以后调解矛盾纠纷很有帮助,希望法院以后多开展此类活动!”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深有感触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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