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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8日
金台诉前调解提升效率

  本报讯(记者 史红海)11月3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上马营法庭收到一封由当事人寄来的感谢信。

  2018年,山东某热能公司与宝鸡市某房地产公司订立了一份销售合同,由某热能公司向某房地产公司出售常压热水锅炉。某热能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某房地产公司交付锅炉及安装调试合格后,某房地产公司却以各种借口推诿,不支付质保金,严重影响某热能公司资金周转。几年来,某热能公司多次催要款项无果,无奈向金台法院提起诉讼。

  金台法院上马营法庭庭长张晶作为该案承办法官,在收到该案材料后深入了解了案情,认为该案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对双方当事人更有利。于是,张晶积极与双方沟通、协调,阐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和利害关系。在张晶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某房地产公司向某热能公司支付了质保金,某热能公司收到质保金后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