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8日
武功调解买卖合同纠纷

  本报讯(仲子雪)11月13日,武功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3起因买卖农资物品未付货款产生的纠纷,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李某因种植大棚蔬菜,于2011年8月至12月期间,在原告胡某、何某昌、单某处购买农资物品。李某支付了部分货款后,仍欠胡某2万余元、何某昌2900元、单某4000元货款未付。胡某等3人向李某催要货款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许艳艳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处理该纠纷。调解过程中,许艳艳从原、被告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方面着手,采用情理法结合的方式,充分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为原、被告分析利弊,消弭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最终,被告李某认可欠付3名原告货款,同意分期偿付。原、被告就还款细节进行商定并达成调解协议。至此,3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